臺“檢察總長”陳聰明去臺灣新同樂酒家吃飯一事被島內炒得沸沸揚揚。繼與黃芳彥、王金平之后,這場倒楣的餐會又讓陳聰明足足被修理了快半個月。其實就算是去吃魚翅違反國際保育觀念,大不了單點只吃鮑魚吧。偏偏,陳聰明才入席,位子還沒坐熱,眼見舉座電視名嘴,就落荒而逃,魚翅、鮑魚都沒下肚,反而惹來一身腥。
臺灣《中國時報》今日發(fā)表特稿文章表示,陳聰明有沒有接受邀宴,是否在“國會”殿堂上雙簧,必須接受公評,不過,近年來,名嘴“爆料”文化似乎已嚴重失了分寸,名嘴可以揭弊,但名嘴不要以為自己能“治理臺灣”。
先暫且不議陳聰明去新同樂的目的是為了接受財團酬宴來“喬”事情,抑或只是單純、不知情地禮貌性拜會。單單只看看這件事情引起的輿論反應,看看那些名嘴門的大肆炮轟,從另一方面也不難凸顯出臺灣畸形的名嘴文化,同樣值得被議論。至少在這件事里,名嘴在電視上想展現(xiàn)自己了解政情功力的同時,似乎個個都將自己視為局內人,甚至已經(jīng)明顯結合特定政治勢力、介入政爭了。
名嘴的存在,若是為了揭弊、評論時事,當然有正面意義,但這些年來,政論性節(jié)目一天占據(jù)十多個小時,不少名嘴趕場口袋滿滿,行情水漲船高,也因為曝光率高,影響力大,許多官員、政治人物不想天天在電視上挨罵,都想和名嘴攀上關系,讓有些名嘴“忘了我是誰”。
陳水扁時代,陳水扁為了證明自己“公務機要費案”是無辜的,也找了不少親綠名嘴入
“府”,還拿出發(fā)票給名嘴看,讓這些名嘴晚上上電視當成談話題材。
如今的臺灣政事風云迭起,不少官員變成要找名嘴“討?zhàn)垺、“喬事情”,有的都能說成沒的,真的也要說成假的。如今媒體人與政治人物的角色完全混淆,值得臺灣社會深度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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