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2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現(xiàn)年20歲的臺灣男子徐志皓因性侵、殺害1名初中女生,曾2度遭判死刑,但因取得被害人家屬原諒,24日更一審獲改判無期徒刑。被害人家屬表示,早已原諒徐志皓,并真心希望他悔改。
徐志皓被控于2008年11月間約出被害少女,帶至臺北縣新店市的租屋,將少女擊昏后捆綁起來。徐志皓加以性侵后,被害人醒來反抗尖叫,徐志皓先掐昏被害人,再拿刀刺少女頸動脈致死。徐志皓先前態(tài)度囂張,一度揚言要殺死批準(zhǔn)關(guān)押他的法官,但到更一審時態(tài)度軟化,除坦承犯行,還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24日更一審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如果我還有余生的話,最最愧疚抱憾的就是對你們的虧欠,讓你們痛失愛女,如果我仍有來日,我愿意為伯父、伯母盡義盡孝,用我下半輩子服侍照顧你們,代您女兒盡孝彌補(bǔ)我的罪”。被害人父親方欽全拿出徐志皓寫給他們的悔過書,緩緩念出一字一句。
方欽全說,今年11月10日出庭時,徐志皓透過律師將悔過書轉(zhuǎn)交給他,整整2頁多的工整字跡,“18歲的年紀(jì)還沒弄清楚人生,就被判處極刑、打到18層地獄,年少輕狂,真的要命,相信經(jīng)過這一次慘痛的教訓(xùn),他真的不敢了”。
方欽全與妻子張玲香在臺北縣中和經(jīng)營便當(dāng)?shù),方欽全拿出錢包中女兒的照片回想,女兒生前愛美,喜歡化妝、戴假睫毛,感嘆“自己只有一個女兒,孩子是我一手帶大,每天接送,卻這樣就沒有了”。
20年前從泰國遠(yuǎn)嫁到臺灣的張玲香則哽咽表示,女兒出事后,她一開始很氣徐志皓,但后來接受宗教信仰成為基督徒,也感謝上帝讓她有一個信仰,每天禱告,希望徐志皓真心悔改。
對于徐志皓曾說,愿一輩子將被害人家屬當(dāng)作義父、義母看待,方欽全淡淡表示,早就原諒他了,若他真的有心,一切隨緣,“放他一條生路是真心希望他變好,也希望他是真心悔改”。(中國臺灣網(wǎng)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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