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臺灣臺北縣新莊市的吳姓男子,因為打球及朋友介紹,認識3名未成年少女,卻趁機分別予以性侵害與猥褻。板橋地方法院16日以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判刑5年6月。
判決書指出,綽號“黑人”的吳姓男子經由打球與朋友介紹,認識3名未滿14歲的少女。今年3月,在新莊市朋友及另1友人住處,違反少女意愿,以手指性侵害得逞及強制猥褻。縣警局少年隊在校園查訪時獲知,移送板檢偵辦。
板院表示,對未滿14歲的男女強制性交,最低本刑為7年以上,但吳姓男子在法院審理時坦承涉案,也委托人代為調解,愿意賠償被害人,犯后態(tài)度良好,于是依法減輕其刑,判刑5年6月,本案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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