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案起訴前,到臺“立法院”參觀的民眾認為國民黨“立委”邱毅(右)揭弊有功,紛紛上前擁抱打氣。(圖片:臺灣《聯(lián)合報》)
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13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四大弊案,經(jīng)過四個月馬不停蹄的追查,昨天下午全案偵結(jié),將陳水扁和吳淑珍等14人提起公訴。臺檢方認定,陳水扁一家四口惡行重大,建議從重量刑,但多位藍營“立委”對起訴書沒有對陳水扁等人具體求刑表示不滿。邱毅表示,陳聰明一定要對外說清楚為何不具體求刑,否則下周一“一定會去控告他”。
報道稱,陳水扁家人涉及的南港展覽館案、龍?zhí)顿彽匕、公?wù)機要費案及海外洗錢案等四大弊案,首波偵結(jié)行動在昨天下午塵埃落定。臺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陳水扁等14人提起公訴。
臺檢方認為,陳水扁犯行重大,犯后一再攻擊“司法”,并無悔意,以其擔任2屆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人,竟 “知法犯法”,請求予以最嚴厲的制裁;吳淑珍利用“總統(tǒng)”夫人身份,大肆干政、搜括財物、紊亂體制、敗壞官箴,請從重量刑;陳致中、黃睿靚以直系血親共犯洗錢罪本得減輕其刑,惟其未交代海外資產(chǎn),惡性不輕,請從重量刑。
對此,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說,從好的方面看,起訴是“老天有眼,還臺灣公道”,也給貪官污吏警惕。不過他不解的是,起訴書“罪狀很具體,卻沒有具體求刑”,顯然是充滿妥協(xié)、兩面討好。他認為,臺“檢察總長”陳聰明有義務(wù)對外說明原因,負起責任。不具體求刑,等于把責任推給公訴檢察官和法官。
他說,特偵組還找了匪夷所思的理由搪塞,說是為符合“法務(wù)部”要求才沒具體求刑,既然如此,“葉盛茂為什么被具體求刑?”、“日后所有人民犯罪,是不是也都不能具體求刑?”
國民黨“立委”邱毅則直言,沒有具體求刑,“就是陳聰明介入的結(jié)果”。公訴檢察官并不了解案情,沒有特偵組具體求刑的指標,案子可能“一拖就會拖上個十幾年”,最后將會“重案輕判”。
邱毅說,對于扁案,有檢察官認為,要不就是三十年,要不就是無期徒刑;但陳聰明開會后,認為“求刑太重,會造成社會對立”,所以就不具體求刑,“說好聽叫保守,說難聽就是過度干預”;邱毅說,陳聰明一定要對外說清楚為何不具體求刑,否則下周一“一定會去控告他”。
邱毅還向馬英九喊話,問馬英九“起訴書這樣的結(jié)果,你滿意嗎?”國民黨“立委”吳育升也說,“檢察總長”根本就像雞肋,可以去之、可以更換,他建議應該換掉陳聰明。(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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