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香港中通社報道,臺當局“國發(fā)基金”投資宇昌生技公司的兩份“極機密”文件12日解密,結果發(fā)現(xiàn),內容無違法之處,但程序上有瑕疵。國民黨對此猛攻當時任臺當局“行政院副院長”、在文件上簽字核準投資案的蔡英文,卸任后不久卻出任宇昌董事長,有“蔡英文核準給蔡英文”之嫌;民進黨反指藍營對蔡英文的指控都是抹黑。
由于行政部門只公布兩份文件,藍綠陣營各說各話,身在第一線的媒體記者也未必搞得清楚事情全貌,選民更是霧里看花,難分黑白;這出“歹戲拖棚”的政治連續(xù)劇,看來還要演下去,只是難為了厭惡政治泥巴仗的臺灣觀眾。
臺當局“立法院經(jīng)委會召委”李復興與“經(jīng)建會主委”劉憶如12日一同召開記者會,公布兩份解密文件,兩份文件都有蔡英文的簽名。
第一份公文,是在2007年2月9日,由當時的“經(jīng)建會主委”何美玥以項目上簽,希望“國發(fā)基金”在2000萬美元的范圍內參與投資新公司,與美國藥廠一起合作生產(chǎn)新藥;不過公文并未說明新公司名稱,文件上有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副院長”蔡英文的簽名。第二份同年3月21日簽出的公文則說明和藥廠的合作細節(jié),并提到將在臺灣設立新公司TaiMedGroup(中文名稱臺懋生技,后更名為宇昌生技),開發(fā)新藥,但這份公文只有何美玥和蔡英文簽名。
劉憶如表示,從解密的公文,看不出當初為何要跳過“國發(fā)基金”的專業(yè)審查程序、而必須以項目核定。她說,企業(yè)合作洽談中,或許因為商業(yè)機密因素而短暫不公開內容,過去也有先例;但她不清楚為何后來沒有解密,投資案內容上也看不出是極機密。
劉憶如進一步表示,何美玥當初上簽的身份是“政務委員”兼任“經(jīng)建會主委”,不是“國發(fā)基金”召集人,但何美玥卻簽署“國發(fā)基金”相關投資文件,不符合慣例。她指出,宇昌投資案復雜之處,在于跳脫一般正常程序,并沒有事先成立公司、遞交項目計劃書、交付審查;就算是以項目核定的方式通過,也必須說明理由。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zhí)行長林益世在記者會上指出,蔡英文簽核公文時已知“國發(fā)基金”要投資臺懋,之后又出任宇昌董事長,做法啟人疑竇,有“蔡英文核準給蔡英文”之嫌。
民進黨同日召開記者會回應,指蔡英文不會先得知將在2007年5月辭去“副院長”,并轉而在9月去擔任宇昌的董事長。發(fā)言人陳其邁強調,宇昌案一切過程合法,國民黨是抹黑栽贓,故弄玄虛,進行選舉操作,也是對蔡英文的人格謀殺。
對于外界質疑宇昌案跳過“國發(fā)基金”審查程序,何美玥澄清,她在當年4月17日曾向“國發(fā)基金”報告?zhèn)洳,也獲得同意。
臺灣輿論也質疑,宇昌案隨時早就可以解密,“立委”以前都有質詢過,為何現(xiàn)在才解密?目前藍綠陣營各說各話,連第一線的媒體都不一定搞得清楚事情全貌。
輿論分析,宇昌案對“大選”的影響層面現(xiàn)在看起來應該是中間選民。藍綠都講不清楚、說不明白的情況下,未決定投票意向的中間選民,必定停住腳步、進行觀察,較為理性的中間選民接到民調電話時,表態(tài)率可能降低,但這應該會是短暫現(xiàn)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