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晚報》今天發(fā)表社論說:今天,很多臺灣人的心情確實像投票,帶著身份證,懷抱著期待,去指定地點領消費券。某種程度上,今天領消費券的目的也像選舉投票,不管選誰,目標都一樣,要帶來對現狀的改變,寄托對未來的希望。
社論說,消費券帶動的商機,理論上,不會僅僅是全臺票面總額的857億,而應該像水面漣漪一般,一波波向外擴散,最終掀起整個社會的消費氣勢。近來,馬英九與夫人周美青,蕭萬長、“行政院長“劉兆玄等,不斷以公開行程四處消費,用意便是要鼓動人心,把這一波消費熱潮,透過今天發(fā)放的消費券當做起點,推波助瀾起來。
最終的振興經濟的效果如何?還沒人敢講。不過,這一陣子,臺灣各行業(yè)卯足勁,推出各式優(yōu)惠套裝產品或服務,搶搭消費券商機。甚至,連地方縣市政府首長都跳出來,鼓勵外縣市民眾“越界消費”,已可看出,消費券的確帶動了消費市場的期盼、帶出了營銷創(chuàng)意,以及加值產品、加值服務的出爐。在不景氣寒冬中,等于是點燃了一枝枝的蠟燭,就看消費者怎么繼續(xù)去煽起這消費的火苗了。
消費券效果,絕對在于要加乘。除了手中這一張消費券,還得讓民眾愿意把荷包內的金錢掏出來消費。許多商品與服務,這段時間不斷地設想方法,把消費券的三千六當誘因,試圖透過有點類似“預付頭期款”的方式,鼓勵消費者買下遠遠超過三千六的商品與服務,目的也在于要達到加乘效果。若從島內民眾高儲蓄率的事實來看,欲達到這目標,不見得是難事。
可是,要達到這目的,單靠消費券顯然不足。換言之,如果民眾缺乏對未來的信心,那他們極可能把當局給的三千六當補貼,補貼于原本既定的日常消費,一次消費完后,便繼續(xù)節(jié)衣縮食,寧可把手中的錢存放于利率極低的銀行里,保本而不消費。此心態(tài)一旦彌漫,消費券的積極性便喪失了。
社論認為,所以,要積極消費,仍靠當局大政策保證的未來愿景。馬英九與劉兆玄四處消費之際,別忘了自己最重要使命,還是掌握島內外形勢,制定有效政策,才能帶領臺灣走出景氣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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