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核計劃始于20世紀50年代后期,其核技術主要從當時關系密切的美國及西方國家引進。
1980年美伊斷交后,美國曾多次指責伊朗以“和平利用核能”為掩護秘密發(fā)展核武器,并對其采取“遏制”政策。
2003年初,伊朗宣布發(fā)現(xiàn)并提煉出能為其核電站提供燃料的鈾后,美國對伊朗核計劃提出“嚴重質疑”。國際原子能機構也要求伊朗與其合作,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
2003年12月,伊朗正式簽署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并一度暫停濃縮鈾活動。
但在這之后,伊朗與西方在濃縮鈾等利用原子能的問題上再現(xiàn)分歧。2006年1月初,伊朗宣布恢復中止兩年多的核燃料研究工作,伊核問題再度升溫。
2006年7月,伊核問題被提交至聯(lián)合國安理會。安理會通過多份對伊制裁決議。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與德國官員形成了關于伊核問題的六國磋商機制。
2008年7月以來,六國與伊朗舉行多輪對話,但由于雙方在鈾濃縮、制裁等核心問題上分歧嚴重,談判一直未取得明顯進展。
2013年8月伊朗新總統(tǒng)魯哈尼上任以來,伊核問題談判出現(xiàn)了新的契機。分析人士認為,這主要是因為,在遭受西方長期制裁后,伊朗經(jīng)濟受到很大影響。
9月26日,伊朗外長扎里夫首次與六國外長就解決伊核問題面對面交換意見。
10月中旬,六國與伊朗在日內瓦舉行了伊新政府成立以來的首輪對話。伊核六國與伊朗進行了三輪磋商,其中兩輪會談議程延期,說明談判雙方當時在就一些細節(jié)問題進行推敲和討價還價。
11月11日,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在德黑蘭簽署合作路線圖,允許原子能機構核查人員檢查部分核設施。這有助于推動本輪日內瓦會談取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