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廣州市34個市直部門陸續(xù)公布2013年度的詳細預算賬單。各界廣泛關注的“三公”經費全部單列亮出,道明了花費去向、增減原因。廣州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詳細單列出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在全國范圍內也是首次。(見2月26日《廣州日報》)
與以往曬“三公”賬單不同的是,廣州將各界關注的“三公”預算經費首次悉數曬出。先前中央部委和一些地方曬“三公”給出的只是一個籠統(tǒng)數字,如今廣州市則不僅告訴公眾“三公”花了多少錢,還讓公眾明白是增了還是減了,以及為何花這些錢。
廣州市的破冰之舉,既是在實際上對有的部門“三公”經費獅子大開口設了一道關卡——多數部門的“三公”預算數呈下降趨勢,一些經費上漲的部門也亮出了釋疑的理由,便是明證;又是在實踐上對民意的一種回應,證明政府部門可以做得更加透明陽光;還是針對公共財政信息公開樹立的一個標桿——廣州市已經曬了,其他地方會曬嗎?
是的,詳細曬“三公”經費的地方,不應只有廣州,而應該是所有吃財政飯的地方和部門(極少數涉密者例外)。從全國范圍來審視廣州之舉,便不難發(fā)現此事其實透出了尷尬——事實上,廣州獨樹一幟詳細曬出“三公”經費,反映了廣州的決心和勇氣,同時又暴露了制度的滯后和缺位。人們當然可以期盼其他地方學習廣州、跟進廣州,但這種期盼顯然難以得到保障。沒有制度的保障,其他地方和部門甚至包括廣州市在內,今后能否做到如此詳細曬“三公”經費都是一個未知數。
賬單公開是大勢所趨,知情是監(jiān)督的前提。需要重視的是,我國現行的《憲法》、《預算法》,沒有關于預算公開的內容;全國人大2012年7月發(fā)布征求意見的《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雖增訂了條文決定確立預算公開制度,可內容失之粗疏。在實際操作中,賬單公開的范圍、時間、形式,以及不公開由誰決定、有何責任、向誰問責等,都還并不明確,這就導致了一些地方和部門將“能公開的都公開”變成“能不公開的都不公開”。
確立包括“三公”經費在內的各類賬單的公開細則,這種制度層面的破冰比單純一個廣州的破冰重要得多。唯有如此,廣州才不會孤單,本來它也不應該孤單。(李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