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徽
嘉義市于1982年7月1日恢復改制為省轄市,當時市長許世賢博士對外公開征求市徽 (紀念章)圖案,評選結(jié)果,由嘉義市民蔡明宏設(shè)計的圖案入選。
該圖案以藍色為底,象征高尚、尊嚴;“嘉義市”三字及梅花為白色,象征光明;“71”字為紅色,象征進步、吉祥;北回歸線代表嘉義市地理位置,四條綠色代表改制升格,象征新生。 市花
艷紫荊,屬蘇木科的常綠小喬木,學名為Bauhinia blakeana。
外型似羊啼甲,其花朵艷麗而碩大,呈艷紫色,花型似洋蘭,雍容瑰麗,故而得名“艷紫荊”。
艷紫荊是1967年才由香港引進臺灣的,它除了花朵嬌媚之外,還有一項其它同類(如羊啼甲、洋紫荊等)羨煞的優(yōu)點,就是葉片能夠越冬而不凋,且花期自冬至春,在喬木類花卉普遍凋零蕭條的時候,還能以盛裝和笑臉迎人。
遴選艷紫荊為嘉義市市花,象征著市民的熱情,市政建設(shè)富庶美麗;葉常綠終年不落,象征著工商業(yè)欣欣向榮,年年成長,目的在期勉市民齊同為市政建設(shè)而努力,以創(chuàng)造美麗與富有的大嘉義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