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9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灣“高院”17日撤銷臺北地院日前將陳水扁當庭釋放的裁定,臺北地方法院18日審理后,仍裁定陳水扁無保釋放。特偵組主任陳云南18日晚間指出,檢方會在收到裁定書后,再審慎研究是否抗告。
特偵組12日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等人后,案件移審法院,并向法院聲請繼續(xù)羈押陳水扁,但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后當庭釋放陳水扁,特偵組提出抗告成功。但臺北地方法院18日的更裁庭經(jīng)過近8小時庭訊、評議,最終仍裁定陳水扁無保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