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目前已超額完成“十一五”污染減排任務。截至今年上半年,吉林省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6.22萬噸,累計完成“十一五”任務的124.59%;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7.3萬噸,累計完成“十一五”任務的128.04%。
據(jù)介紹,2006年以來,吉林省政府每年都制定年度污染減排計劃,與各市(州)政府簽訂年度污染減排責任書,將污染減排任務分解。2008年,還頒布實施了《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強化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法制化工作。截至今年9月,全省累計建成和正在建設(shè)37座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能力達到195.9萬噸/日。(記者孟海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