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被史學(xué)家稱作“三代”。夏、商兩代的國家最高元首稱“帝”。夏朝的帝位由兒子接任,偶爾也有傳給兄弟接任的。商朝的帝位大多傳給弟弟,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傳給長兄的長子,或以行傳給自己的兒子。公元前八世紀(jì),周武王滅商建周,都于鎬京,并改“帝”為“王”。周王朝的王位明確規(guī)定只傳長子,而且是“傳嫡不傳庶,傳長不傳賢”。
周王朝的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的內(nèi)涵對中國姓氏有著直接的關(guān)系。宗法制是一個非常復(fù)雜的制度,其主要精神為“嫡長繼承制”,這是一種以父系血緣關(guān)系為準(zhǔn)繩的“遺產(chǎn)(包括統(tǒng)治權(quán)力、財(cái)富、封地)繼承法。”
宗法制源于父權(quán)家長制家庭。隨著社會發(fā)展,漫長的原始母系氏族社會逐漸被父系氏族社會取代,并最終確立了父權(quán)在家庭中的統(tǒng)治地位,太古先民“知母不知父”的歷史終于畫上了句號。父權(quán)家長制家庭普遍實(shí)行“一夫多妻制”,并在諸妻中分別嫡庶。據(jù)《獨(dú)斷》記載,三代的“一夫多妻制”情況是這樣的:“天子娶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婦。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部御女。周人上法帝嚳正妃,又九九為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一娶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天人九嬪。諸侯一娶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北姸鄫邋、妻妾所生的一大堆子女如果不劃分個先后次序,不立定個章法規(guī)矩,那就會亂套。這個章法就是以母親的身份和子?jì)D出生的先后,把所有的子女(女兒不在其中)劃分為“嫡”和“庶”兩類。嫡,正妻為嫡,正妻所生的兒子謂嫡生、嫡子,即正宗之意。庶,旁支也,妾所生的兒子謂庶子、庶出。嫡為大宗,庶為小宗。嫡庶的劃分標(biāo)準(zhǔn)如圖所示:
妻妾 |
一般稱謂 |
宗法稱謂 |
繼承 |
妻(正配) |
三哥(20歲) 六哥(14歲) |
嫡長子 嫡次子 |
嫡子 庶子 |
妾一(側(cè)室) |
大哥(25歲) 四哥(19歲) |
庶長子 庶三子 |
|
妾二(側(cè)室) |
二哥(22歲) 五哥(15歲) |
庶次子 庶四子 |
|
據(jù)《史記·殷本記》載:“自中丁以來,廢嫡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從而造成“比九世亂”、“諸侯莫朝”的局面。殷商后期,兄終弟及制為父子相承制代替。如弟乙的長子微子啟生在“微”,封為子爵,名啟;因啟的母親身微,非正妻,因此啟雖為長子卻不能承襲帝位。帝乙的小兒子辛(即紂王),因其母是正宮,嫡出,故繼承了殷商的帝位。正是這位辛使殷商走向滅亡。這說明殷商末期,嫡長繼承制已經(jīng)確立。
據(jù)黃河流域周原(今陜西岐山)生活的周部落,在古公亶父時(shí),嫡長繼承制還沒完全確立。古公少子季歷繼承了王位,而長子泰伯、次子仲雍出奔長江三角洲,后來建立了吳國。季歷傳位于長子姬昌,姬昌又傳位于長子姬發(fā)。姬發(fā)滅商后,大力推行嫡長繼承制。自此宗法制度被作為立國的原則世世代代延續(xù)了下來。
根據(jù)宗法制,“傳嫡不傳庶,傳長不傳賢”的精神,周王朝規(guī)定:只有嫡長子才是繼承王位或爵位的唯一合不者,庶子即使比嫡長子年長或更有才能,也無權(quán)繼承。這就使弟統(tǒng)于兄,小宗統(tǒng)于大宗。庶子雖然不能繼承王位,但他們可以得到次于王位的其他爵位。為此,周王朝依據(jù)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則,又創(chuàng)設(shè)了“分封制”,其具體辦法是:一、周王朝的國王以都城鎬京為中心,沿著渭水下游和黃河中游,劃出一大片圭地,建立由周王直接統(tǒng)治的中央特別行政區(qū),此謂之“王畿”。二、王畿以外的全國所有土地,劃分為大小不等無數(shù)塊,分封給各路諸侯。但這些封國面積很小,實(shí)質(zhì)上都是一個個城堡式的軍事?lián)c(diǎn),以此為中心對四周地方加以控制,大概二三十個封國加起來的面積也沒有王絲大。這就保證了中央對封國的絕對控制權(quán),諸侯國象群星捧月似的,環(huán)繞拱衛(wèi)著王畿。諸侯國的分封有兩種情況:1.同姓封國。凡是姬姓的周王室親族,每人都可分到一塊土地,在那里建立封國,此即同姓諸侯國。周初,先后分封了71個諸修國,其中周武王封其兄弟立國者15 ,姬姓立國者40人。如,周武王封其弟振鐸于曹(今山東定陶),成王封其弟叔虞于唐(山西翼城)。周公平定武庚叛亂后,又分封周朝王室子弟26國。2.異姓諸修。這又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分封少數(shù)有功之臣,如姜子牙封于齊;二是發(fā)封一些既不能征服又防止作亂的部落,如夏王朝的后裔東樓公(姒姓)封于杞國,伏羲氏的后裔(風(fēng)雄)封于宿國。周武王又將已滅國商紂王之子武庚(子姓)封于宋國,以示政治安撫。后武庚與管叔、蔡叔作亂,被周公平息,改封紂王庶兄微子啟于宋國。
周王朝分封諸侯國之后,上古長期存在的“部落”自此逐漸消失,為封國所代替。周初封國地位平等,直屬中央管轄,但國君的爵位各有高低,故封國的面積也大小不一。周王朝將封國國君的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級,五級以下還有第六級“附庸”。附庸國的面積更小,附屬于附近較大的封國。這五級爵位的產(chǎn)生,系根據(jù)宗法制的嫡、庶關(guān)系而定,如圖: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第五代 第六代 第七代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嫡子) (嫡子) (嫡子) (嫡子) (嫡子) (嫡子) (嫡子) 國 王 國 王 國 王 國 王 國 王 國 王 國 王 小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庶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公 爵 公 爵 公 爵 公 爵 公 爵 公 爵 小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庶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侯 爵 侯 爵 侯 爵 侯 爵 侯 爵 小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庶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伯 爵 伯 爵 伯 爵 伯 爵 小 宗 大 宗 大 宗 庶 子 嫡 子 嫡 子 子 爵 子 爵 子 爵 小 宗 大 宗 庶 子 嫡 子 男 爵 男 爵 小 宗 庶 子 平 民 所有封國的國君總稱“諸侯”。周初五級封國與附庸國的情況如下:
等級 |
爵位 |
法定面積 |
舉例 |
一 |
公國 |
50平方公里 |
齊、魯 |
二 |
侯國 |
35平方公里 |
晉 |
三 |
伯國 |
35平方公里 |
申 |
四 |
子國 |
25平方公里 |
黃、羅、祝、邾 |
五 |
男國 |
25平方公里 |
許 |
六 |
附庸 |
不足25平方公里 |
蕭 | 由上可知,西周初期的諸侯國領(lǐng)土很小,不少封國只是一個城。東周開始,各諸侯互相吞并,疆城才逐漸膨脹,各諸侯大國才建都,并成為和周王室分庭抗禮的獨(dú)立王國。
在西周時(shí)代,除了中央直接分封各路諸侯外,各諸侯在自己和領(lǐng)地內(nèi)再分。諸侯一般將的中心地區(qū)留給自己直接統(tǒng)治,其余土地再分封給他嫡長子以外的親屬——卿大夫,此類封地稱為“采邑”卿大夫也將自己分得的采邑再分割給他嫡長子以外的親屬——士,稱作祿田。于是,全國就形成了一個以國王室為中心,向四周輻射,由四周拱衛(wèi)的統(tǒng)一的等級分明的宗法分封政治結(jié)構(gòu)。
由上,我們可以提出:(1)宗法制規(guī)定嫡長子繼承王位、國君位,其余的庶子一律分封出去;(2)諸侯之封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3)諸侯再將部分國土分封給卿大夫作為采邑,卿大夫又將部分采邑分給作為祿田。這樣,周王朝與分封諸侯國就保證了他們世世代代的血族統(tǒng)治,萬里江山遂成一家。如下圖示:
嫡長子(大宗)——承襲王位 周天子 嫡長子(大宗)——承襲國君 眾庶子(小宗)——分封諸侯 嫡長子(大宗)——卿大夫 眾庶子(小宗)——分封卿大夫 眾庶子(小宗)——分士
西周宗法制直接導(dǎo)致了分封制,分封抽使國內(nèi)分割成大大小小的諸侯國,諸侯國又產(chǎn)生了眾多卿大夫的采邑。采邑又被分成無數(shù)大小的祿田。由于諸侯國、采邑(邑、關(guān))、祿田(鄉(xiāng)、亭)的地名直接轉(zhuǎn)變成了“氏”(以國為氏、以邑為氏、以關(guān)為氏、以鄉(xiāng)為氏、以亭為氏),于是,中國人的姓氏遍地開花,驟然增多!@就是宗法制度對中國姓氏產(chǎn)生的根本影響。
(來源:中華姓氏尋根網(wǎng))
編輯: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