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了2014年7月15日由財政部部長樓繼偉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巴西福塔雷薩簽署的《成立新開發(fā)銀行的協議》。
金磚國家新開發(fā)銀行(以下簡稱“金磚銀行”)是金磚國家共同出資設立的國際金融機構,旨在為金磚國家及其他新興經濟體和發(fā)展中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可持續(xù)發(fā)展項目動員資源。2014年7月15日,在金磚國家領導人第六次會晤期間,金磚國家簽署了《成立新開發(fā)銀行的協議》。截至目前,金磚五國立法機構均已批準該協議。 記者龐東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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