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導彈
7月1日上午8:15分,臺軍海軍金江艦預劃實施甲類操演驗收時,在高雄軍港附近,向著大陸方向“誤射”雄風三型超音速反艦導彈,擊中一艘臺灣漁船,造成一死三傷。隨后,各種陰謀論應聲而起,臺媒和網(wǎng)友紛紛質(zhì)疑“誤射”二字的真實性。
歷經(jīng)1個多月的偵查,8月29日,高雄地檢署表示,檢方認定3位軍士官要為這起導彈誤射事件負責,起訴金江艦導彈中士高嘉駿、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及兵器長許博為,但不起訴金江艦艦長。11月16日,臺灣“法務(wù)部”證實雄三導彈“誤射”事件,罹難船長家屬獲賠償3484萬新臺幣,包括船只損失、勞動力減損和精神慰撫金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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