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金融監(jiān)管機構官員29日表示,臺灣將放寬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投資額度限制,初期可考慮由5億美元提高到10億美元,并放寬大陸證券期貨機構在臺設立代表處所需的資格。
兩岸證券期貨監(jiān)理合作平臺首次會議29日在臺北舉行。在會后的記者會上,臺灣金融監(jiān)管機構證券期貨部門負責人黃天牧做出上述表示。
黃天牧說,關于兩岸證券期貨市場開放議題,雙方承諾在ECFA服務貿易承諾清單中納入下列項目,臺灣將調整大陸證券期貨機構在臺灣設立代表處需具備的資格,由目前的5年以上國際證券期貨經驗(不包括港澳地區(qū)),放寬為2年以上即可,且認可其在港澳地區(qū)的經驗。
臺灣還將循序放寬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的投資額度限制,初期考慮由5億美元提高到10億美元。
另外,臺灣金融監(jiān)管機構還將積極研議放寬大陸證券期貨機構參股臺灣證券期貨機構的持股比例,以及大陸合格境內自然人投資臺灣資本市場。
有關T股部分,黃天牧表示,臺灣希望在大陸注冊的優(yōu)質臺商企業(yè)能夠來臺上市,雙方也同意朝此方向努力推動。至于如何規(guī)劃有效監(jiān)理合作機制及股東權益保護等議題,將由業(yè)務主管部門于今年內盡速擇定適當時機共同會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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