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德擬令女性提供伴侶名單
為厘清父子間血緣關系 便捷從親生父親處索回撫養(yǎng)費
德擬令女性提供伴侶名單
德國媒體認為,這項被戲稱為“野孩子法律”的修正案可能引發(fā)爭議,因為德國高度重視個人隱私,報紙在不經(jīng)允許的情況下甚至不能刊出罪犯的姓名。
廣州日報訊 為了方便厘清父子關系,德國法律將作出一項令人啼笑皆非的修正案。據(jù)英國《每日電訊》報道,德國司法部正計劃修改法律,要求為人母的女性提供性伴侶的名單,以用于父子血緣關系待確定的案件中。
索取撫養(yǎng)費更便捷
據(jù)報道,修正后的法律將適用于以為自己是父親,并承擔撫養(yǎng)子女責任的男性通過法院謀求經(jīng)濟補償。該法律使這部分人更便捷地從孩子的親生父親處索回撫養(yǎng)費。
德國司法部長?啤ゑR斯周三表示:“我們需要為那些尋求經(jīng)濟補償?shù)母赣H們提供更多法律保護。”
修正后的法律要求,孩子的母親有義務提交“受孕期間共寢的男性信息”。涉案女性只有在“理由充分”的情況下才被準許保持緘默,而“理由是否充分”將由法院決定。如果女性拒絕透露該信息,可能面臨法律訴訟。
索賠期縮短至兩年
在此之前,如果男性認為自己撫養(yǎng)的孩子并非親生,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謀求補償。
但在法律作出修正前,德國最高法院曾在2015年3月做出裁定,否決了一名男性要求妻子公布孩子生父名字的要求,因為這在德國是沒有法律依據(jù)的。法官在此案結(jié)案后表示,希望完善這方面的立法。
德國議會隨后將討論是否通過這項法律修正案。修正后的法律還將撫養(yǎng)費索賠的期限限定為兩年,之前類似的索賠沒有期限限制。
《英國醫(yī)療期刊》2005年刊登的一篇論文指出,研究樣本中大約有4%的孩子是由被以為自己是生父的非親生父親撫養(yǎng)大。也有研究稱,這個比例達到了10%。(靈犀)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