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  >   新聞中心  >   國際  >   正文

涉嫌在靖國神社縱火中國人引渡案將進行三次審理

2012年11月30日 08:45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首爾高等法院刑事法庭29日審理了涉嫌在靖國神社縱火的中國人劉強引渡案。法庭最后決定通過辯護律師、檢方協(xié)商后進行三次審理,下一次審理時間為12月6日。

  劉強說,他的做法不是為了本人的利益,而是為了抵抗日本軍國主義者反人倫的行動。劉強的外祖母是日軍慰安婦受害人,外曾祖父在日本侵略時期教授韓語時遭受到了拷問并因此去世。

  劉強表示,去年12月韓國總統(tǒng)李明博訪日時,要求日本政府就慰安婦問題道歉,但日方拒絕該要求,因此他決定向靖國神社投擲火焰瓶。若被引渡到日本的話,將受到不公正或者非常嚴格的審判,希望能在中國接受審判。

  劉強的辯護律師表示,從劉強的犯罪行為來看,屬于政治犯,以政治觀點為由個人權益可能會受到侵害,因此韓國政府應該拒絕引渡到日本的要求。

  檢方對此表示,在動機和目的等方面,不具備成為政治犯的要素,日本當局將以縱火嫌疑對劉強進行審判,而不是以政治犯對其加以審判。

  劉強今年1月8日因向駐韓日本大使館投擲火焰瓶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在調查過程中,他承認去年12月26日在日本靖國神社投擲了火焰瓶。由此日本當局5月通過外交途徑要求引渡劉強到日本。隨后,首爾高等檢察廳向首爾高等法院申請了引渡拘捕令,法院認為,因劉強在韓國的刑期已滿,在決定其是否需要接受深度審判之前,需要確保他的人身,因此本月發(fā)出了拘捕令。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國際新聞 軍事新聞 科技新聞

:
    關于我們 | 本網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

    合水县| 永靖县| 仁怀市| 井研县| 青阳县| 洛南县| 金秀| 修文县| 咸阳市| 修武县| 定兴县| 乐清市| 平江县| 南雄市| 当涂县| 深州市| 巴林左旗| 永州市| 洛宁县| 保亭| 太和县| 错那县| 武夷山市| 理塘县| 阳城县| 云龙县| 徐闻县| 吉林省| 象州县| 交城县| 松潘县| 武汉市| 湟源县| 鹤岗市| 抚州市| 乌兰浩特市| 溧阳市| 易门县| 台东市| 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