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巴黎市警察局5日頒布兩條新禁令,嚴禁在巴黎盧浮宮和奧斯曼商業(yè)區(qū)等地乞討。
這是警方繼今年9月頒布香榭麗舍大街乞討禁令后再次頒布類似禁令。
據法國媒體5日報道,兩項新禁令與香榭麗舍大街乞討禁令一樣,禁止任何形式的乞討行為。違令乞丐將被處以38歐元(約合323元人民幣)罰款,并在被捕后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報道說,盧浮宮及杜伊勒里公園旅游景區(qū)乞討禁令有效期截至2012年夏天,科馬丹—奧斯曼商業(yè)區(qū)乞討禁令有效期截至2012年1月15日,原先截至2012年1月6日的香榭麗舍大街乞討禁令有效期將延至2012年夏天。
自頒布香榭麗舍大街乞討禁令以來,巴黎警方3個月內共查處300多起違禁乞討案例,乞討者幾乎全部是羅馬尼亞人。巴黎警方和羅馬尼亞警方聯(lián)合調查顯示,這些乞討者屬于數個嚴密組織。
除巴黎外,為保障公共安全,法國馬賽、尼斯、蒙彼利埃和沙爾特等城市也頒布了類似的商業(yè)區(qū)和旅游景點乞討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