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地方法院法官蘇姍·博爾頓28日在亞利桑那州首府菲尼克斯作出裁決,要求州政府暫停實施今年4月簽署的新移民法SB1070中有爭議條款,等候聯(lián)邦法院作出最終裁決。該項法案中的其余條款仍將在29日開始生效。
博爾頓是針對美國司法部在7月6日狀告亞利桑那州出臺這項新移民法案違反國家憲法一事作出上述裁決的。
被禁止實施的條款包括:警察有權(quán)在對當(dāng)事人非法進(jìn)入美國存有合理懷疑的情況下盤問他的移民身份;沒有申領(lǐng)或隨身攜帶身份證明是犯罪行為;非法移民找工作是違法行為;警察可以在懷疑非法移民犯有足以被遣送出境的罪行的情況下,不需申請逮捕證即可將當(dāng)事人逮捕。
博爾頓在法庭裁決時稱,如果不禁止實施這些條款,美國將蒙受不可挽回的損失。此間輿論認(rèn)為,這項裁決是反對SB1070法案人士的一大勝利。
亞利桑那州的新移民法在獲得州議會通過后,由州長簡·布魯爾于4月23日簽署,并且定于本月29日零時起生效。然而,該法案遭到社會各界和許多州及縣市議會的強(qiáng)烈質(zhì)疑和批評。美國司法部、美國公民自由聯(lián)盟、菲尼克斯和亞利桑那州城市圖森部分警官,以及一些縣市、非法移民和非營利組織已對該移民法案提出7起訴訟。
近來,亞利桑那州各地的警察正就具體實施這項法案進(jìn)行緊張培訓(xùn),而抗議者也表示要在菲尼克斯等地舉行大規(guī)?棺h集會。(記者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