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大宅(圖:香港《明報》網站)
中新網4月7日電 據香港《明報》網站報道,香港首富、長和系主席李嘉誠位于深水灣道79號的大宅,上周五(3日)晚,發(fā)生竊賊企圖爬入宅內行竊的案件。一名19歲無業(yè)青年,被指身穿黑衣黑褲,“單人匹馬”摸黑爬圍欄企圖闖入大宅,后被發(fā)現(xiàn)并遭警方拘捕。該青年6日于東區(qū)裁判法院提堂,被控涉嫌觸犯“企圖入屋犯法”及“非法入境后未得入境處長授權留港”兩項罪名,暫時毋須答辯,還押候訊。
控非法入境等兩罪 還押候訊
記者6日到案中李嘉誠位于深水灣道的大宅外圍觀察,這幢于2013年初完成重建工程的大宅保安森嚴,一般人如在深水灣道馬路走到大宅外圍的圍欄,需爬上山坡;4層高大宅附近的山坡,亦由圍欄包圍,當中并裝有懷疑是電網的設施。
外表略帶稚氣的被告孟某(19歲),身穿黑色上衣和黑色長褲,6日被警方押上東區(qū)裁判法庭應訊,由當值律師代表。根據控罪,被告涉嫌于本月3日企圖進入香港仔深水灣道79號的大宅,意圖在該處偷竊;他亦被指非法入境后未獲入境處長授權留在香港。
上周五深夜闖入 警列“疑人發(fā)現(xiàn)”
據了解,案發(fā)時間約在當晚11時,被告當時企圖爬過圍欄進入大宅,但被大宅的外籍保安發(fā)現(xiàn),隨即報警將他拘捕。翻查警方每日發(fā)放給傳媒的罪案資料紀錄,當晚11時01分,警方接獲深水灣道一宗報案,列作“有可疑人發(fā)現(xiàn)”處理。
裁判官張君銘6日應控方要求,將本案押后6星期至5月18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被告進入香港時的身份,控方亦會就控罪是否適當及審訊地點索取法律意見。
控方指出,警方懷疑被告是非法入境者,由于被告被控企圖入屋犯法罪,本案很大可能轉介區(qū)院審理。辯方6日沒有提出保釋申請,裁判官鑒于本案指控嚴重,以及被告在港沒有聯(lián)系和固定居所,遂下令將被告還押。
情報組負責 資深警﹕具經驗調查隊
法院文件顯示,案件由西區(qū)警區(qū)的情報組督察負責。有資深警務人員稱,情報組屬警區(qū)內具經驗的調查隊伍,主管為各區(qū)指揮官的左右手,協(xié)助分析區(qū)內罪案趨勢,支援各組的重點調查項目,跟進匪幫可能在區(qū)內策劃的罪行等。
根據《福布斯》雜志最新全球富豪排名,李嘉誠現(xiàn)時不僅為香港首富,亦是世界華人首富,身家估計約333億美元(約2583億港元),全球排名17。
[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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