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下午,深圳南山公安消息稱,在港“失聯(lián)”女生羅某已確定人身安全。隨后,北京時間從香港律政司核實到羅亞婷(化名)涉偷盜被捕案,7月31日她已在屯門法院承認三項偷竊罪,“每項控罪判囚十天,但有部分刑期分期執(zhí)行,被判14日監(jiān)禁”。
羅父稱,女兒到香港買東西不止一次,這種行為從沒有過,“女兒的性格我是知道的,會不會出現(xiàn)了誤會”。羅亞婷的同學亦對北京時間表示,不相信她會偷盜。
21歲的羅亞婷是深圳大學2017屆畢業(yè)生,7月29日獨自到香港后失蹤。親友微博發(fā)帖透露,羅亞婷身高約1.58米,29日下午1時23分,身穿淺藍色連衣裙,從深圳出境后,當日下午5點關機后,失去聯(lián)系2天3夜。
同學說,羅亞婷到香港當日,本來有其他事情,但因為太遲沒去處理,“吃完午飯后,臨時決定去香港屯門買點東西”。羅父亦公開表示,女兒之前去過很多次香港購物,還給家里帶過,在港沒有親屬,一般當天去晚上回,從不過夜。
7月30日,同學在與羅亞婷父母和校方取得聯(lián)系后,向粵海派出所求助。31日晚,羅的父母從貴州老家趕到深圳,警方才正式立案,并向香港警方通報。
8月1日上午,深圳大學官微發(fā)布“尋人”消息稱,羅亞婷是該校2013級信息工程學院本科生,今年9月將繼續(xù)攻讀碩士學位,隨后消息被擴散。
有媒體報道稱,羅亞婷29日下午,曾在屯門市廣場一間萬寧商鋪盜竊,當場被捕。經(jīng)搜查后發(fā)現(xiàn),同一日內(nèi),她還在該廣場的兩間萬寧及一間卓悅行竊。共盜取2400港元(約2064元人民幣)化妝品及藥物。
上述情況1日下午被香港律政司印證,稱羅亞婷共盜取2400港元(約2064元人民幣)化妝品及藥物,萬寧店員發(fā)現(xiàn)后報警,羅被拘捕,并于昨日(31日)在屯門法院提堂。
8月1日下午,北京時間記者致電卓悅核實此事,卓悅回應稱正在調(diào)查,“具體情況不方便透露”。南山公安局向北京時間確認了羅亞婷“已找到,安全”,稱涉隱私,詳情聯(lián)系家屬。
深圳大學官微1日下午再次發(fā)布消息,稱經(jīng)與警方確認,羅同學已找到,“詳細情況可向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公共關系室核實”。北京時間發(fā)現(xiàn),該校此前對羅的“今年9月入學研究生”表述已省略,改為“系我校2017屆畢業(yè)生”。
。楸Wo當事人隱私,羅亞婷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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