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結石寶寶”父親敲詐勒索案改判無罪
“郭利無罪!
4月7日,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庭審現(xiàn)場,北京人郭利終于聽到了“無罪”兩個字,也宣告長達九年的維權最終有了結果。2008年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郭利以“結石寶寶”父親身份死磕施恩奶粉和雅士利奶粉,最終被兩大奶粉巨頭告上法庭。2010年,郭利被以敲詐勒索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他拒絕認罪,刑滿釋放后繼續(xù)申訴,最終廣東省高院決定再審此案。
向奶粉企業(yè)索賠被判入獄5年
2008年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郭利兩歲的女兒因一直食用“美國施恩嬰幼兒奶粉”,被檢查出雙腎功能受損。
郭利將女兒吃的奶粉送到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驗中心檢測,得出奶粉中三聚氰胺超標的證據(jù);隨后其利用自己同聲傳譯的優(yōu)勢和美國的關系,調查奶粉的生產(chǎn)商廣東施恩公司及另一家奶粉生產(chǎn)商廣東雅士利,并以“假洋品牌”為由向多家媒體舉報兩家奶粉企業(yè)。
2009年6月13日,郭利與施恩公司簽訂了和解協(xié)議,郭利得到40萬元賠償,并承諾“不再追訴并放棄賠償要求”。6月15日,施恩公司就其“假洋品牌”身份問題向公眾致歉。
此后,郭利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仍稱會繼續(xù)維權。施恩公司談判代表再次聯(lián)系郭利,當年6月29日,雙方再次見面,并在談判中提到300萬的賠償數(shù)字。第二天的6月30日,施恩公司及廣東雅士利以郭利“敲詐勒索”為由向警方報案。
2010年1月,潮安法院一審判決,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郭利有期徒刑五年。后郭利上訴,潮州中院于當年2月維持了原判。判決生效后,郭利被押往廣東揭陽監(jiān)獄服刑。由于始終拒絕認罪,郭利無法減刑,坐滿了5年的牢。其間,妻子也與他離了婚。他想女兒,只能在監(jiān)獄里畫畫,畫女兒的樣子。
廣東省高院再審終獲無罪
2014年,郭利刑滿釋放后,立刻開始繼續(xù)維權,他奔走于廣州、浙江、江蘇等多地為自己尋找證據(jù)。
郭利對北青報記者表示,他之所以能在維權路上堅持孤身奮戰(zhàn)至今,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一直“沒有認罪”。他覺得自己一旦認罪了,就再沒資格維權了。
在郭利的多方努力下,2015年5月,廣東省高院對這起被民間稱為“三聚氰胺奶粉維權第一案”的案件發(fā)出《再審決定》。廣東省高院認為:原審裁判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同時決定由廣東省高院直接提審此案。
2016年8月8日,此案在廣東省高院再審開庭。郭利沒請律師,全程為自己辯護。“我根本請不起律師,但好在這么多年的維權,我已經(jīng)為自己拿到了很多證據(jù)。在法庭上,我可以把那些錄音和對話倒背如流!惫f。
昨天“三聚氰胺奶粉維權第一案”終于有了結果,廣東省高院當庭宣判郭利無罪,并認定原審裁判認定原審被告人郭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威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財物行為的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根據(jù)現(xiàn)有證據(jù)證明的事實評判,郭利的行為性質未超出民事糾紛的范疇,不能認定郭利構成敲詐勒索罪,郭利構成敲詐勒索罪不能成立。
從法院出來,郭利第一個電話打給了母親,維權九年,父母沒少責怪他,但卻一直陪伴著他。
揭露“假洋品牌”行為獲檢方支持
郭利于2014年出獄,他的一條腿患上了周圍性神經(jīng)系統(tǒng)損傷,走路不便,需要拄拐。5年的監(jiān)獄生涯,讓曾經(jīng)從事同聲傳譯的郭利感到與時代脫節(jié),智能手機他不會用,道路方向也搞不清楚,坐車總會下錯站。
身體的殘疾,判刑履歷,以及對維權的強烈渴望,讓郭利找不到工作,沒有任何一個單位愿意要他。
郭利說,從出獄到現(xiàn)在,他主要靠中國殘聯(lián)的補貼,以及北京市的低保生活,維權還要花錢,只能啃老,或者請朋友資助。問及今后的打算,郭利表示他有可能會申請國家賠償,會按照法律程序一步步來。
郭利的母親今年76歲,在郭利維權的9年間,得過幾次大病,做過手術。78歲的父親曾責怪過郭利“敲詐勒索”,但現(xiàn)在他卻說“堅持的路上人不多,郭利是靠自己的堅持才有的今天”。
郭利的堅持,換來的不僅是一紙無罪判決,還有對于他作為一個普通消費者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維權行為的肯定。2016年8月,此案二審的法庭上,檢方當庭表示:“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家鼓勵和支持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一切行為進行合法監(jiān)督。大眾媒介有權對損害消費者的行為予以揭露。因此郭利聲稱的向媒體曝光廠家黑幕的手段合法、合理!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