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理了一起建市以來涉案金額最大的詐騙案,被告人葉某興假冒軍官,以能夠幫助他人低價購車等為名,先后騙取30余名受害者6800余萬元,被法院以詐騙罪和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
經(jīng)查,2013年以來,葉某興虛構(gòu)中國人民解放軍某營營長的軍人身份作掩飾,以高價買進車輛低價賣出為誘餌,謊稱能低價購買到海關(guān)處理的罰沒車輛等物品,騙取陳某某、葉某、陸某等人訂購車輛等物品的款項共計6577.75萬元。
其中,不少受害者被騙款項超過百萬元。如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葉某興多次收取葉某的訂購車輛、手機等物品的款項,并承諾按期交付車輛、手機等物品,但至今只交付部分車輛,尚有2000余萬元未歸還。
法院還審理查明,2013年3月17日,葉某興虛構(gòu)軍人身份,假冒某部隊政治部的名義跟陳某簽訂合同,騙取陳某押金10萬元。2014年7月份左右,葉某興以提供虛假軍事項目合同為手段騙取王某的投資款187萬元。
詐騙罪和合同詐騙罪,其在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shù)罪,應(yīng)當數(shù)罪并罰。最終,法院依法作出判處,以詐騙罪判處葉某興無期徒刑,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同時,責令其退賠相關(guān)受害者被騙取的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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