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biāo)題:兒子屢盜房客錢財,母親報警抓他
揚(yáng)子晚報訊 (記者 任國勇 通訊員 棲文軒) 女子郭某有個21歲的兒子,初中輟學(xué)后一直無所事事,依靠父母對外出租的兩套房屋租金維持生活,盡管如此,他還是不滿足,屢次對租住的房客小偷小摸。26日,他再次行竊,母親忍無可忍報警抓兒子。
警方介入調(diào)查了解到,2014年至今,郭某的兒子劉某先后三次被法院判處拘役,原因都是盜竊租客錢財。郭某夫妻倆也多次勸說無效,他甚至對母親大打出手。26日那天,劉某盜竊租客200元被郭某知道后,她主動向派出所報警,希望通過法律手段戒掉兒子盜竊的壞毛病。辦案民警很快抓獲劉某,他交代,自己被釋放后在家沒什么事,開始胡思亂想,看到房客也不在家,于是翻出了母親留存的備用鑰匙。他潛入房客屋內(nèi),發(fā)現(xiàn)枕頭下放有500元現(xiàn)金,從中抽走200元后,把翻動的物品擺放整齊便鎖門離開。盜竊來的200元買了一包煙,剩下的錢用來去網(wǎng)吧打游戲了。
郭某說,他們對兒子很好,房租都給他了,每個月還會給他很多零用錢,但兒子就是喜歡“享受”這種偷盜的刺激感和得手后的成就感,看到別人財物不偷心里就癢癢。夫妻倆軟硬兼施多次勸說,但兒子都聽不進(jìn)去,只能扭送公安機(jī)關(guān)處理。目前,劉某因涉嫌盜竊被棲霞警方采取刑事強(qiáng)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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