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大兒子的獨生子女證,一對狠心的父母竟然將自己出生僅10天的小兒子賣掉了。
31歲的貴州籍男子蔣某和23歲的貴州籍女子張某在樂清市虹橋鎮(zhèn)打工時相識并結(jié)婚,2009年兩人生了一個兒子,后被送去老家撫養(yǎng)。
今年,張某發(fā)現(xiàn)自己意外懷孕2個月,但夫妻倆并沒有很在意。
當(dāng)張某懷孕第5個月時,老家來電話,要查婦檢證,她才說了懷孕的事。長輩說,這個孩子如果生下來,大兒子就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而且如果給這個孩子辦戶口還得罰款,想到這些,夫妻二人有些為難,因為有個獨生子女證,政策上有很多照顧。
正當(dāng)夫妻倆左右為難時,蔣某提議把孩子生下來送人換取點生活費!叭绻桥,拿個幾千塊過來,如果是男孩,拿個幾萬過來!
對于丈夫的提議,張某默許了。
10月22日,孩子出生了。蔣某通過介紹人找到了一家買主,對方一口答應(yīng)了他提出的4萬元的價格。
介紹人說,買孩子的是樂清本地人,不能生育。
蔣某覺得把孩子給他們還是放心的,在對方過來接孩子的時候,為了圖吉利,他多要了8元,總共是400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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