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這一說法將得以落實。北京市財政局昨日消息,從今年起,見義勇為致殘的人員,最高可獲得2663元/月的補助。
此前,我國部分地方屢有案例,一些人在見義勇為受傷后,無法得到及時幫助,出現英雄流血又流淚的現象。昨日,北京市財政局宣布,北京建立見義勇為傷殘生活補助和遺屬撫恤制度。從今年1月1日起,北京為見義勇為致殘人員發(fā)放定期傷殘生活補助,為滿足一定條件的見義勇為犧牲人員遺屬發(fā)放定期撫恤金。
其中,傷殘生活補助參照因公致殘軍人撫恤金標準發(fā)放,根據傷殘級別確定從262元/月到2663元/月十個級次;遺屬撫恤金標準參照病故軍人遺屬待遇標準發(fā)放,確定為1411元/月。(記者蔣彥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