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組織實施持械聚眾斗毆,致一人死亡,二人輕傷;非法買賣槍支、彈藥;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情節(jié)嚴重;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他人商品,情節(jié)嚴重;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組織實施故意傷害,致三人輕傷;對證人進行打擊報復;串通投標,情節(jié)嚴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伙同他人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人民幣51萬元,情節(jié)嚴重,應當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打擊報復證人罪、串通投標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吳剛等19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其具體行為觸犯的相應罪名追究其刑事責任;對陳建強等2名國家工作人員應當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清晨趕馬車前往梨樹區(qū)賣水的老人(圖片來源:中國廣播網)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最近,有黑龍江雞西市民向中國之聲新聞熱線400-800-0088反映說,他們所居住的雞西市梨樹區(qū)街里社區(qū)雖然家家都通自來水,但是卻沒人敢喝自來水。為了喝水,當地人只能買水喝或者每天來回奔波自己去找水喝,甚至取水、賣水在當地已經成為一種職業(yè)。而這種情況已經持續(xù)了10年,這到底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