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偷”走了我的指標
北京汽車“丟不起”引發(fā)爭議
自2010年底北京開始實行搖號購車措施以來,小客車被盜搶的車主無法購車一直是個留存問題。10月26日,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公布新規(guī)定,個人京牌小客車被盜搶后可申請搖號購車。
此消息一出即招來了網上一片質疑。有觀點認為,從“不能買”到“不好買”,雖然前進了一步,但與車主的期望還有相當距離!盀槭裁床荒芟褴囕v報廢和舊車置換新車那樣直接獲得指標?”很多人對此疑惑不解。
從“不能買”到“不好買”
小客車被盜或被搶后購置新車,是仍需通過搖號購車,還是可以不用搖號直接獲得一個更新指標?
在北京市開始實施小客車購車指標搖號后,這個問題一直懸而未決。由于不是正常的報廢和置換,被盜搶的車輛仍然在車主名下,而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的規(guī)定,名下有車的車主是不能購買新車的。小汽車被盜搶的車主因此陷入窘境。
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這次終于給出了一個答案。從11月1日起,京牌小客車被盜搶的個人可持相關證件,在車管部門將車輛狀態(tài)改為被盜搶,不計為個人名下在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原車主可申請參加搖號。
有關部門介紹,根據《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相關內容,車主丟失車輛后直到破案這段時間內,車輛將一直是在車主名下的。而根據北京市的搖號規(guī)定,在這種情況下,車主不能參與搖號購車。
丟舊購新:增量還是存量?
“不能買”的問題剛解決,“不好買”的難題又來了--丟車已經夠倒霉的了,要買一輛新的,為什么不能直接獲得指標?
據介紹,2010年底,北京市開始實施小客車搖號購車政策,2011年新增小汽車數(shù)量被控制在24萬輛。新購小汽車需要通過搖號取得指標,而對于報廢和置換這樣的存量變化則可直接獲得指標。那么,丟車后再購新車,算增量還是算存量?
“如果我的車被盜,開到外地銷贓,車牌雖說還在我的名下,但北京機動車存量因此減少一輛,再購新車憑什么非得搖號不可?”盡管車主陳先生只是提出一個“假設”,但他的觀點得到不少支持。
對此有關部門也以“假設”回應:如果車主重新購車后,被盜車輛找回來了,就會形成新的增量;如果“被盜搶車輛購車不搖號”,一些人就可能鉆政策的空子。
這種解釋,陳先生并不服氣。“如果我的車子一直沒有找到,也一直沒有搖到號,這對我公平嗎?”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近幾年,北京市機動車盜搶的案件逐年下降,在整體機動車保有量中占的比例也比較小。但在這些盜搶車輛中,最終被找回或較短時間內被找回的也只是少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