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有關媒體報道的“天安門城樓藏畫丟失”事件,天安門地區(qū)管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24日晚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稱,目前正組織工作人員對藏品進行整理和核查。
近日有媒體報道,有關部門收到匿名舉報,稱天安門城樓出現(xiàn)藏畫丟失現(xiàn)象,程十發(fā)、王成喜等書畫家的8幅作品下落不明。
對此,該負責人表示,天安門城樓藏畫征集工作始于上世紀八十年代,藏畫規(guī)模日漸擴大。為推進藏品的電子化和精細化管理,天安門管委會從去年開始,逐步展開了對天安門城樓藏畫的整理和核查工作,目前此項工作正在進行當中。
據(jù)天安門地區(qū)管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就天安門城樓藏畫的管理而言,目前無論是從作品征集、登記還是到保管、使用和檢查均有嚴格的制度程序。比如,管委會在接收到書畫藏品后,都裝入專柜儲藏,專柜鑰匙由負責管理人員收藏于庫內(nèi),不準帶出庫外。與此同時,凡接收、借入、借出和寄存的藏品都會經(jīng)過清點并按件登入《藏畫(含書法作品)出入庫登記賬》,作為考查所有藏品書畫與非藏品書畫出入庫的依據(jù)。管委會內(nèi)外其他人員因公進入庫房,也須經(jīng)主管主任批準,并由管理人員陪同方可進入。被允許進入庫房者必須嚴格遵守庫房制度,不準擅自開柜,不得觸摸或自行提取、拓印、拍攝藏品。
而且,天安門藏品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下外借藏品,須經(jīng)管委會主任辦公會研究決定。因布展需要借出藏品,須由借用方提出借用意見,經(jīng)管委會主要領導批準,到辦公室辦理借用手續(xù)。借用藏品到期歸還時,保管員須對照借出登記單驗收,確認藏品無誤與完整無損時方可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