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wǎng)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jīng)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fā)布會 | 新聞人物

男子體檢查出患乙肝被拒錄用 起訴索賠償被駁回

時間:2010-11-16 12:54   來源:大洋網(wǎng)-信息時報

  體檢查出大三陽工程師未獲錄用

  來自湛江的工程師王強因為在體檢中查出是乙肝病毒攜帶者,而被佛山順德區(qū)公有資產(chǎn)管理辦公室拒絕錄用。王強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一審敗訴后,王強提出上訴。昨日此案二審開庭。

  體檢前已獲口頭錄用

  王強起訴稱,2009年11月2日看到佛山市順德區(qū)公有資產(chǎn)管理辦公室《招聘管理人員公告》,他按要求郵寄了應(yīng)聘資料,應(yīng)聘“工程技術(shù)類管理人員”一職。在通過條件審查、筆試、面試后,今年1月21日,對方發(fā)來了“錄用通知”手機短信,并要求其于1月22日下午參加在順德區(qū)政府大樓會議中心舉辦的錄用人員座談會。座談會上,對方宣布擬錄用王強到順德區(qū)供水總公司工作,3月1日正式上班。

  隨后,王強參加了順德區(qū)公有資產(chǎn)管理辦公室組織的體檢。體檢過程中,對方要求他簽名同意檢查乙肝病毒血清學(xué)指標(biāo)(乙肝六項)。最后,查出王強為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即大三陽,肝功能正常),并以此為由拒絕錄用。

  王強認(rèn)為,被告的行為違反了《就業(yè)促進(jìn)法》“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的規(guī)定,侵犯了他的平等就業(yè)權(quán),要求對方賠償5萬元。

  法庭上,被告稱沒有錄用王強的主要原因是王強沒有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關(guān)鑒定和“無犯罪記錄”等證明。加之王強無法證明拒錄與乙肝有關(guān),法院駁回了起訴。

  被告稱無崗位卻招人

  在昨日的二審中,王強的代理人提出了新證據(jù),一審時被上訴人稱崗位名額已滿現(xiàn)已不能錄用原告,而在本案一審判決后,被上訴人在《珠江商報》又公開招聘上訴人應(yīng)聘的崗位4人(《珠江商報》8月6日A5版)。這與他們在一審時所稱“名額已滿,拒絕與原告簽訂勞動合同”自相矛盾。

  案件將擇日宣判。(記者 閆曉光)

  新聞中心 兩岸 社會 國際 臺灣頻道

編輯:許莉

相關(guān)新聞

圖片

本網(wǎng)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

常熟市| 镇原县| 自治县| 丽江市| 鲁山县| 军事| 治县。| 漳州市| 西畴县| 冕宁县| 蓬安县| 保山市| 涟源市| 宿松县| 卓资县| 盐边县| 闸北区| 南京市| 伊金霍洛旗| 江源县| 绥化市| 开鲁县| 普定县| 宁化县| 前郭尔| 山东省| 孟连| 靖宇县| 新疆| 邻水| 扎鲁特旗| 米易县| 罗平县| 临泽县| 保亭| 巴塘县| 临武县| 石林| 大邑县| 镇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