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縣一農家。(貴州大方縣新聞信息中心鄭吉平攝)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fā)展,貧困地區(qū)農民外出打工成為不可逆轉的潮流。在打工的農民中,大部分人的子女正處于學生階段。這些身為學生家長背井離鄉(xiāng)的農民帶子女到打工地上學的很少。因為撇開在外地上學的高費用和種種關卡問題不說,農民工大多數沒有穩(wěn)定的工作和收入,有的一年要換好幾個地方好幾個工種,有的由于企業(yè)生產開工不足或當地經濟環(huán)境等問題,每年中途要返鄉(xiāng)一段時間。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人都不愿意帶著孩子一起四處“流浪”。于是,為了方便打工,他們一般選擇將孩子留在家里。
通山縣是省級特困縣,也是鄂南打工大縣,全縣每年外出打工的農民超過8萬人。有關部門就外出打工農民子女教育問題進行過抽樣調查。在被調查的家庭中,由父母一方在家養(yǎng)育孩子的占42%,由祖父母看守孩子的占47.2%,將孩子寄養(yǎng)在親戚或鄰居家的占10%,帶孩子外出打工的占0.8%。這樣,農民外出務工經商就造成了事實上的“單親教育”、“隔代教育”、“寄養(yǎng)教育”現象。有的家庭,父母一方留在家里,另一位常年在外,留守父親或母親的農活相對于兩人都在家時更多更忙,他們根本無暇顧及孩子的教育。而父母同時在外打工家庭的子女大部分由祖父母照顧,祖孫輩的年齡相差在44歲至70歲之間;再加上這部分農村老年人多半不能讀書識字,文盲半文盲的超過40%,往往只能照顧孩子們的生活起居,學習上的事情大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父母同時在外的家庭,還有一部分將孩子托寄在親戚或鄰居家,每年支付一定數額的“撫養(yǎng)費”。這些接受寄養(yǎng)的家庭只以確保孩子安全為目標,對孩子的學習一般不聞不問。
在對留守孩子的教育上,主要存在三種形式:一是嚴厲型。有的家庭父母一方在家,由于忙于事務,沒有過多的時間關照孩子,當孩子一旦不聽話或犯錯時,就大聲喝斥,動輒打罵;有的祖父母由于思想觀念陳舊,以“書是南山竹,不打書不熟”、“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為信條,往往手段粗暴。二是溺愛型。父母一方在家的家庭,有的經濟條件較好,在家的父母一方不怎么從事農業(yè)勞動,有較多精力花在孩子身上,大都溺愛孩子的較多;有的家長認為,家中只有一個大人,應該給孩子更多關愛,以彌補一方不在家的缺憾,他們對孩子的要求一般言聽計從;有的祖父母將孩子們視為掌上明珠,過分疼愛,不講原則。三是放任型。有的家庭只有父母一方在家,由于精力有限,對孩子采取聽之任之的態(tài)度;大多數接受寄養(yǎng)的家庭,由于不是自家的孩子,一般不敢大膽管理,怕因此引起誤解,影響親戚、鄰里之間的關系,對孩子也往往采取放任自流的態(tài)度,只要孩子不出事就行;少數祖父母,由于是“被迫”看管孩子,也無意對孩子進行約束,任憑孩子自由散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