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停運抗議“釣魚執(zhí)法”。 《新快報》供圖
24日下午,東莞虎門兩百輛出租車停運,抗議交通部門“釣魚”執(zhí)法。東莞虎門交通分局負責人回應稱,民間監(jiān)督員“暗訪”出租車違規(guī)的行為并非“釣魚”。
200輛出租車歇業(yè)
24日下午,東莞虎門威遠炮臺附近的一處空曠停車場,數十輛“黃的”整齊地停放在一起。的哥老黃接受采訪時說,他們是東莞市公共的士有限公司的司機,全公司在虎門營運的車輛約有200輛,當天全部閑放在虎門空曠地帶“趴窩”。原因是,從18日開始,虎門交通分局派出幾名社會人士充當稽查人員,對出租車進行明察暗訪,幾天內,東莞公共的士有限公司因不打表被罰的車輛就達30多輛。“很多都是被人誘導才沒有打表的!彼緳C們認為,交通部門此“暗訪”其實就是“釣魚”執(zhí)法。24日下午,東莞市交通局虎門分局門口擠滿了前去辦理處罰手續(xù)的出租車司機。
受罰者稱“被”下套
許多出租車司機反映,近幾天乘客主動議價的比較多,甚至司機要求打表他們也不走。司機們質疑,交通局的明察暗訪類似于上海的“釣魚”執(zhí)法事件,而且將民間監(jiān)督員的暗訪情況拿來做執(zhí)法依據,多少有些不符合執(zhí)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