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網(wǎng)上出現(xiàn)三帖直指深圳知名教育機構南山實驗學校校長程顯棟違規(guī)購買公務車,頂風吃喝,更改;战枰阅怖D仙絽^(qū)教育局昨日發(fā)布消息稱,帖子中部分事實屬實,教育局已責成程顯棟作出檢查。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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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學生伙食費違規(guī)購公務車?
南山實驗學校(集團)是一所九年一貫公有制學校,廣東省一級學校,2012年開始集團辦學,下設麒麟中學、荔林中學、南頭小學、麒麟小學、鼎太小學、荔林小學、麒麟幼兒園。2012年3月,程顯棟任該校校長,此前曾任南山前海小學校長等職。他是中學高級教師,教育學碩士,東北師范大學兼職碩導,在深圳教育界較有名聲。
網(wǎng)帖稱,程顯棟動用30萬元的學生伙食費,于2013年2月購買別克GL8 2.4升豪華型7座4門MPV,車牌號為粵B6GP69,供自己獨用。
南都記者獲悉,該車今年2月26日登記上牌,登記在深圳市文德教學設備有限公司名下。網(wǎng)帖稱,該公司由南山實驗學校全額投資,“文德公司”和“學校后勤保障部”實際就是兩個名稱一個實體,管理干部由校長親自任命。網(wǎng)帖稱,文德公司是在向區(qū)教育局及審計部門報告伙食費虧損的情況下,挪用學生的伙食費來購車。
根據(jù)2011年發(fā)布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一般公務用車配備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nèi)的轎車,其中機要通信用車配備排氣量1.6升(含)以下、價格12萬元以內(nèi)的轎車!痹摴芾磙k法還規(guī)定,“各級黨政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務用車按照本辦法的原則管理,具體辦法另行規(guī)定。”上述購車行為已涉嫌違規(guī)。
南山教育局:校方?jīng)]有嚴格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
南山教育局通報稱:關于購買公務車問題,經(jīng)了解,為集團學校提供后勤服務的公司,確實于今年2月初花26.8萬元購買了2011款 2.4L LT行政版別克車一部,主要用于該集團學校平日接送教師外出聽課、培訓等任務。購車款項是該公司從2011年前的結余款中支付,與網(wǎng)文提及的“購車款是2013年1月預收的新學期學生伙食費”不符;該車購置以來,一直有詳細的使用記錄,記錄表明,校長到目前為止從未使用過該車,該車更不是校長的專車。該局認為,當前國家正大力進行公務用車的專項治理,公司購車雖屬企業(yè)行為,但是該公司的監(jiān)管單位為南山實驗學校(集團),此次購車反映出學校沒有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車輛購置、使用標準的規(guī)定。
該校校長程顯棟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亦強調(diào)說,學校雖然現(xiàn)有10輛車,但是5臺車因為年久已無法使用,實際上可供使用的車輛僅為5輛。購置這臺新車后,他還專門交代后勤人員,車輛重點保障外交等專家用車,從未想過要將車輛據(jù)為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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