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4月16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塑集團的家族內(nèi)斗殺到刀刀見骨!集團創(chuàng)辦人王永慶過世后,引發(fā)家族爭產(chǎn)、認祖歸宗等官司頻頻。其中二房長子王文洋,質(zhì)疑三房李寶珠獨攬父親的海外資產(chǎn)共4500億(新臺幣,下同),主張李寶珠“非父親配偶”,無權(quán)參與四房子女認祖歸宗的訴訟當事人,此舉形同公開決裂,更是對李寶珠“打臉”。
王永慶在2008年過世后,四房羅文源3姐弟為了要認祖歸宗,證明自己是王永慶的親生骨肉,提起了“生父死后認領(lǐng)”訴訟。法院審理后,一、二審都判決羅文源3姐弟和王永慶的親子關(guān)系存在。案件上訴至三審,臺“最高法院”發(fā)回更審。
更一審將會在今(16)日下午首度開庭,王文洋日前具狀,并附上族譜和“戶口簿”復印件,主張族譜無李寶珠名字,且她的“身份證”配偶欄空白,因此她非王永慶的“合法配偶”,即無權(quán)成為繼承人,更無權(quán)參與四房子女的認祖訴訟;對此羅文源也贊同大哥(王文洋)的做法。
對于王文洋的出招,李寶珠的委任律師表示,李寶珠和王永慶早在50多年前就結(jié)婚,有公開宴客儀式和2名證人,依照當時“法令”已屬合法婚姻。但王文洋的律師認為,李寶珠聲稱和王永慶有公開結(jié)婚儀式,但無證人出面證實。羅文源也認為,當年母親林明珠就是不滿父親另外和李寶珠交往才帶著他們離開,如果按照先后順序,李寶珠應(yīng)該算是四房!且李寶珠如算合法配偶,“那父親犯了重婚罪?”(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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