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19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新北市竹林中學以一次大功加200元新臺幣獎金,要學生相互舉報男女戀愛。入秋后氣溫逐漸降低,新北市秀峰高中竟規(guī)定,低溫需達12度以下,學生才可以加穿個人保暖外套。
臺灣人本教育基金會、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聯(lián)盟收集全臺各中學校規(guī),發(fā)現(xiàn)一些過時、不合理的校規(guī),依舊存在中學校園中,箝制學生言論、情感自由等基本人權。
新北市竹林中學徐姓學生說,校方在11月11日發(fā)放一張“學生生活輔導補充規(guī)定”,內容包含學生上課趴睡、女生裙長未達膝蓋等,都可能成為記過理由。平常上課有三名主任巡堂,可隨時進入教室內打斷老師上課。校長更直接在朝會上,鼓勵學生互相檢舉男女戀愛,檢舉者可記一次大功還有200元新臺幣獎金。
秀峰高中張姓學生也說,校內雖沒有白紙黑字規(guī)定,但從教官到老師,都會要學生檢舉男女交往情況。更不合理的是,最近天氣轉冷,校方竟規(guī)定氣溫未達12度以下,不得穿上個人外套,否則會被留校罰站。
臺少盟秘書長葉大華指出,中南部有不少教會學校,嚴格禁止男女交往,甚至規(guī)定在校園里男生和女生的距離不得少于100公分。她還曾聽聞私立學校在教室前后方,分別架設兩臺攝影機,全天八小時監(jiān)控學生言行,簡直是少兒矯正機構才有的規(guī)格。
臺灣人本教育基金會執(zhí)行長馮喬蘭說,學生到學校是上課,不是參加集中營,校方不該因學生辦刊物、談戀愛、留長發(fā),就對學生記過甚至退學。日前臺當局“教育部長”蔣偉寧曾公開承諾,會在一個月內檢視中學不合理校規(guī),如今一個月期限已過,但承諾完全跳票。(中國臺灣網(wǎng)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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