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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秋案發(fā)交更裁 23日將重開羈押庭

2013年08月22日 21:53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8月22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bào)道,臺灣“高等法院”撤銷洪仲丘案中被告何江忠等3人交保裁定,發(fā)交桃園地方法院更裁,桃園地方法院明天上午將重開羈押庭。

  桃園地方法院合議庭在收到“高院”的卷證后,經(jīng)合議庭開會決定,基于“讓程序延續(xù)”原則,法官看完相關(guān)卷證,并傳喚當(dāng)事人出庭后,定于明天召開羈押庭審理。

  羈押庭明天將在桃園地院刑事第5法庭召開,將由審判長鄭吉雄、受命法官丁俞尹、陪席法官許菁樺組成的合議庭承審。

  臺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不當(dāng)處分死亡案,涉案的臺軍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上士范佐憲等人于軍事檢察官起訴后,均獲軍事法院交保。

  “高院”指出,以全案共犯士官長陳以人與何江忠等3人的供述看來,何江忠等3人似已有串證事實(shí),且軍人有上下服從命令的特質(zhì),若依被告3人的供述,旅長沈威志及副旅長何江忠均有召集部屬集合,教導(dǎo)面對軍事檢察官要如何回答的技巧,因此做出發(fā)交更裁決定。(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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