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6月30日消息 臺灣竹聯(lián)幫大佬“白狼”張安樂29日午后返抵臺灣松山機場,隨即遭解送臺北地檢署歸案。他的律師表示,張安樂所涉“恐嚇”、“侵占”兩案已完成時效,但檢方卻將兩案并作新案通緝他。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離開臺灣17年的“白狼”張安樂29日從上海搭乘國航班機返臺,隨即被警方上手銬解送臺北地檢署歸案。檢察官召開偵查庭,訊問他所涉“組織犯罪”等案件。訊問歷時約3小時,論令張安樂以10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限制出境。
張安樂委任律師張立業(yè)表示,很久之前就接受張安樂委任,他與律師杜英達及謝姓律師3人組成律師團。張立業(yè)說,他28日即赴上海與張安樂會談,29日一同搭機返臺。
張立業(yè)說,張安樂所涉“恐嚇”及“侵占”案件均已完成時效,同案被告獲不起訴及無罪。但是檢方現(xiàn)在卻將兩案并成新案,以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辦張安樂,并且通緝他。
根據(jù)臺北地檢署“不起訴書”,1993年間英泉公司涉溢領(lǐng)土地補償款及逃漏稅,經(jīng)營產(chǎn)生危機,公司葉姓總經(jīng)理出面與陳姓男子洽商合作經(jīng)營英泉公司業(yè)務(wù)。
“不起訴書”指出,陳男因向葉男追討超過3億元債務(wù)不成,透過男子蔡式輝請“竹聯(lián)幫”重量級大哥張安樂、李宗奎、高世川、彭建華及張忠信等人出面向葉男討債。
“不起訴書”指出,張安樂委由時任云林縣議長張榮味傳話相約葉男于1996年6月間在嘉義某飯店出面處理,葉男懼怕竹聯(lián)幫派勢力而前往。當天張安樂帶著陳男、李宗奎、高世川及彭建華及蔡式輝等人赴約。葉男后來控告李、高、彭、蔡恐嚇,北檢偵辦后,處分不起訴。
根據(jù)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1995年間一家工程公司王姓男子出資500萬元欲與榮福公司苗姓工程師合作標案,因投標失敗,王男向苗男索回400萬元后,剩余100萬元追索不成,便找上“天道盟”出面處理。
“判決書”指出,但是苗男也請出竹聯(lián)幫大哥張安樂出面解決,欲利用幫派勢力逼王男屈就,張安樂即指使高世川及彭建華會同苗男,與王男相約在臺北巿一家飯店談判。苗男、高世川及彭建華被控侵占,獲判無罪。(中國臺灣網(wǎng)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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