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案曾轟動臺灣社會,他的名字已成為迷奸代名詞。(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24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彰化縣一名有性侵嫌疑的男子,日前被查出曾有下藥迷奸妻子40多次,并拍成光盤的惡行,妻子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雖一再求情,但法不容情,法官仍判決該男子須入獄服刑10年。
根據(jù)判決書,該男子從2003年年底至2006年中,一直宣稱想幫妻子改善睡眠,并借故在妻子飲用的中藥湯或飲料中,加入自臺中市某醫(yī)院拿到的粉狀安眠藥物,讓妻子進入昏迷狀態(tài),等妻子人事不知時,他再強脫衣褲,將她當(dāng)作獸欲的釋放對象,前后共計40余次。而且該男子心中不知廉恥,還將猥褻性侵過程制成光盤作為自己的戰(zhàn)利品。
全案審理期間,妻子曾求情說,有幾次服下安眠藥后她曾蘇醒,但自認(rèn)為先生的行為不算離譜,且丈夫讓她吃藥有助眠的作用,希望就她的部分法官不要加罪。
彰化法院法官則認(rèn)為,被告妻子患有子宮內(nèi)膜異位,身體狀況不佳,但被告不但未予矜憫,反而以變相方式行房逞欲,考慮到被告妻子仍不離不棄,且被告為碩士畢業(yè),智力識見程度及犯后態(tài)度良好,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全案仍可上訴。(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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