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20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前臺灣陸軍中尉排長郭景志因不滿上兵蘇詠盛未理會口令及敬禮惡整蘇男,蘇男不堪受辱跳樓自殺。新北地院昨(19)日判郭某賠償受害人家屬318萬余元(新臺幣,下同);刑事部分,臺當局“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去年更二審判郭男7年2月徒刑確定。
據(jù)報道,前臺灣陸軍中尉排長郭景志,2010年4月不滿上兵蘇詠盛未理會口令及敬禮,罰蘇男整天全副武裝,抱11把木槍出操,帶步槍掃廁所,更說“我要玩死你!
蘇男不堪受辱跳樓自殺,事后郭男被記2大過,刑事部分,臺當局“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更二審判郭男7年2月徒刑確定,郭卻未到案執(zhí)行,去年12月已被臺軍檢通緝。
民事部分,蘇父向新北地院求償359萬余元,法官審酌蘇男確實遭郭男凌虐而尋死,判準殯葬費37萬余元,扶養(yǎng)費80萬余元,精神慰金200萬元,總計318萬余元。但由于郭男潛逃前已把家中的存款領光,現(xiàn)在雖然判賠家屬318萬元,被害家屬要領取似乎已遙遙無期。(中國臺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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