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主嫌蔡育林(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wǎng)1月22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新北地方法院今(22)日開庭審理臺鐵火車性愛趴案,案件主要被告蔡育林否認(rèn)涉妨害風(fēng)化,且表示并無藉此營利。臺檢方則指出,蔡育林曾提到如果臺鐵火車趴順利舉辦,就將考慮舉辦更大規(guī)模的游艇派對,并借上電視、出書和在博客撰文植入廣告等方式獲利。
蔡育林則認(rèn)為,寫小說和臺鐵火車性愛趴沒有關(guān)聯(lián),且他只上過一次節(jié)目,并未收取任何費用,更不曾在博客販賣或推銷商品。
檢方主張,蔡育林事前收費,并將盈余支付慶功宴及返程車資,3名男糾察員和2名女助理也參與性愛趴過程,因此將6人依妨害風(fēng)化罪起訴,并對蔡男求刑6月,其他5人則求刑2月。全案辯論終結(jié),法院將在4月11日宣判。(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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