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8月1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安全密帳案”,李登輝今天首次以被告身份出庭。他說,本案起訴后等了一年多,終于有機會出庭說明。
李登輝以閩南語表示,為了出庭很早起床,昨晚也睡得很飽。媒體詢問他是否自認無罪?他說要看法官如何認定,本案起訴后他等了一年多,今天終于有機會出庭,等開完庭后會說明。
本案因屬機密案件,開庭過程均不公開,上次6月開庭時,李登輝因復發(fā)性心絞痛未出庭,臨時向法官請假在家休養(yǎng)。
臺檢方特偵組偵辦“安全密帳案”,去年6月以李登輝、臺灣綜合研究院創(chuàng)辦人劉泰英等涉嫌侵占密帳公款779萬多美元,透過洗錢后,購買臺灣綜合研究院辦公室及支付開銷,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兩人。
李登輝過去曾因臺當局前“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被控“安全密帳案”,以證人身份到臺北地院作證。劉泰英被控“新瑞都案”,李登輝也被法院傳喚作證。(中國臺灣網 焦源源)
[ 責任編輯:焦源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