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5月29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前年遭綽號“馬面”的槍手襲擊后,前“立委”郭正亮在臺灣民視《頭家來開講》節(jié)目上竟以“沒有良心”等言辭攻擊連,連怒告郭求償120萬元(新臺幣,下同)但一審遭判敗訴。此案昨二審出現(xiàn)戲劇性轉(zhuǎn)變,原勝訴的郭當(dāng)庭道歉,并簽署和解書同意賠償連勝文100萬元。
臺“高院”昨開庭,連勝文沒有出席,郭正亮與連勝文的委任律師方文萱出庭向法官呈報雙方已和解,且連愿撤告。郭宣讀:“本人在此向連勝文先生致歉并說聲‘對不起’,當(dāng)時確實不該這樣說話;而連勝文先生被槍擊一事,我從未影射槍擊案是連勝文先生自導(dǎo)自演,且絕對相信此槍擊案的真實性,不曾質(zhì)疑過此槍擊案的真假。”承認言論“在情理上不圓融”。
連勝文昨天以新聞稿指出,他中彈卻被說成黨國體制共犯,對他是難以承受的二度傷害,但郭正亮有勇氣道歉,所以他愿和解。
臺媒資料,連勝文前年11月幫藍營候選人站臺,“馬面”林正偉對準(zhǔn)其頭部開槍,子彈貫穿連的臉頰并打死臺下的1名民眾。板橋地方法院不久前依殺人未遂、過失致死等罪將林判刑24年。(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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