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連勝文遭槍擊案宣判 槍手林正偉獲刑24年

2012年05月11日 16:32 來源:中國臺灣網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5月1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審理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遭槍擊案,今天(11日)依殺人未遂等罪,判決槍手“馬面”林正偉2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據(jù)臺媒了解,2011年11月26日五市(臺北市、新北市、大臺中市、大臺南市、大高雄市)選前之夜,連戰(zhàn)之子連勝文為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鴻源站臺時遭林正偉槍擊,臉部中彈,參加造勢晚會的民眾黃運圣則慘遭流彈擊斃。臺北市板橋地檢署偵辦后,去年1月間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嫌將林正偉起訴。(中國臺灣網 吳斌)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于我們 | 本網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

    盘锦市| 新蔡县| 勃利县| 若羌县| 阜康市| 内乡县| 方山县| 温宿县| 崇阳县| 高州市| 清远市| 固始县| 长泰县| 天镇县| 滦南县| 平顶山市| 成武县| 石景山区| 潞城市| 遂川县| 淮滨县| 衡东县| 衡南县| 四会市| 武汉市| 体育| 达拉特旗| 虹口区| 沿河| 潢川县| 澜沧| 西青区| 桃江县| 余庆县| 米易县| 吴旗县| 西和县| 伊金霍洛旗| 巴青县| 南投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