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18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嘉義市49歲謝姓男子涉嫌打電話給住校女大學生,自稱是教官,接到她的性愛光盤,可委托友人取得光盤原版,避免外流等。女大學生信以為真,依約見面后,連續(xù)遭性侵得逞。嘉義地方法院昨天(17日)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
嘉義地區(qū)某大學BBS網站多年前傳出類似女大學生受害情節(jié),但沒有人舉證,直到去年9月發(fā)生1名女學生遭誘騙外出后性侵,學生紛說“原來傳聞是真的”。
這起誘騙性侵案件,是謝姓男子先打電話到某大學女生宿舍,隨機按分機號碼,女大學生接聽,謝佯稱是教官,收到1片女學生性愛光盤,詢問是否與男友在外發(fā)生親密關系,正巧女學生有類似狀況,謝表示這片光盤女主角就是她。
謝假冒教官向被害人表示,可先借3000元(新臺幣,下同)給她,再透過友人協調拿回光盤原版,女學生就依指示到嘉義市,與假教官的友人會面。
謝姓男子再化身為友人,除了先拿3000元給被害人外,還自稱為道上兄弟,若協助取回性愛光盤要動用錢財及人脈,必須先付出“代價”,女學生任由他將手伸進衣褲內撫摸而性交得逞;又開車載到某汽車旅館房間后,拉下鐵門意圖強制性交,1個晚上遭強制性交3次。
直到清晨,女學生發(fā)覺受騙,同意讓謝開車載她回宿舍,事后會同男友向警方報案。女學生向法官說,同意讓他開車載回宿舍,是希望學校附近監(jiān)視攝影機拍到車輛車牌,才能揭穿色狼陰謀。
謝姓男子在法官審理時,坦承交付3000元,并與女學生發(fā)生多次性關系,但否認違反女學生意愿,也辯稱未假冒大學教官。(中國臺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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