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捷運木柵線近日頻發(fā)狀況,7月5日晚的跳電事件,致使捷運從麟光站至動物園站列車一度停駛,許多民眾被困在麟光站等候接駁公交車。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中國臺灣網7月2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壹周刊》第427期報道臺北捷運木柵內湖線“軌道疏散險電死700人”,臺北捷運公司認為嚴重影響商譽,今天向臺北地方法院提民事告訴,向該周刊求償新臺幣1億元,并在4報報紙頭版道歉。
報道稱,臺北捷運公司表示,在該周刊出刊前,臺北市府相關人士已針對該周刊朱姓記者所提問題,逐一佐以明確數據說明澄清,最后《壹周刊》僅于版末以不及400字的極小篇幅進行報道,與不實報道內容相較不成比例,有違媒體追求事實真相及平衡報道社會責任,令人遺憾。
臺北捷運公司指出,不實負面報道目的并非基于公益,而是為刺激銷售量,致使公司名譽遭受損害,嚴重打擊臺灣社會大眾對臺北捷運公司提供的交通運輸安全信心。因此要求《壹周刊》在臺灣的《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lián)合報》的頭版,以及《壹周刊》全版面刊載道歉啟事及判決書主文。
臺北捷運公司強調,所有計算機或錄像帶數據都顯示7月10日事件發(fā)生肇因于系統(tǒng)不穩(wěn)定,并非捷運公司人為操作疏失。當天系統(tǒng)必須采緊急處理,也是以旅客安全為最優(yōu)先考慮,采取不得已但最安全的作為,依“中運量行車規(guī)章”規(guī)定,先進行系統(tǒng)斷電后,再由工作人員協(xié)助車站及站間旅客完成疏散作業(yè)。
臺北捷運指出,中運量行控中心當天下午3時47分已按下緊急斷電按鈕,切斷全線電力系統(tǒng),電力系統(tǒng)要重新恢復供電,必須透過一連串作業(yè)程序及確認,并非按下一個開關即可完成,絕不可能突然復電,但《壹周刊》報道稱“軌道疏散險電死700人”,過于危言聳聽。(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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