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檢方發(fā)布出境管制通知 陳水扁全家都不能隨意離臺

2009年06月05日 13:20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6月5日消息 綜合臺媒報道,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和女婿趙建銘涉嫌作偽證列為被告之后,今天臺北地檢署正式發(fā)布出境管制通知,至此陳水扁一家全都不能隨意離臺。

  臺灣“今日新聞”報道稱,根據(jù)臺北地檢署最新裁定,陳幸妤確定遭到離臺管制。此外,陳幸妤夫婿趙建銘、前臺北101董事長陳敏熏也同樣遭離臺管制。

  陳水扁家弊案爆發(fā)后,陳幸妤是唯一沒有被訴訟纏身的陳水扁家成員,但日前特偵組認為她在公務機要費案偵辦過程中涉作偽證,將她改列被告,6月3日案移臺北地檢署偵辦。與陳幸妤同列偽證被告的,還包括她的夫婿趙建銘、弟弟陳致中及前臺北101董事長陳敏熏。

  特偵組認為,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3人,都是在檢方偵辦公務費案時涉嫌作偽證。檢方懷疑,陳幸妤對部分公務費的流向其實是知情的,包括她兒子的滿月油飯、機票、演唱會門票等私人花銷,都拿公務機要費報銷。檢方曾請陳幸妤作證,陳幸妤都推說“不清楚”。

  另外,檢方查出,陳幸妤的舅舅吳景茂在新加坡開設的賬戶,用的就是陳幸妤的名字,還有她的親筆簽名。但陳幸妤一開始卻否認,一直到特偵組拿出證據(jù),她才翻供說,“好像”是自己的字跡。對于陳幸妤疑涉?zhèn)巫C被列為被告,吳淑珍昨日僅表示“尊重司法”。

  另據(jù)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稱,臺北地檢署今天已經向臺當局“海巡署”、“移民署”發(fā)布對陳幸妤、趙建銘、陳敏熏的離臺管制通知,但還沒有限制離臺。(羅煜明)

 

:
    關于我們 | 本網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

    杂多县| 东海县| 普兰县| 竹溪县| 江孜县| 宜州市| 思南县| 丹棱县| 红原县| 丰顺县| 浏阳市| 松溪县| 神池县| 西安市| 怀宁县| 文昌市| 兴仁县| 嘉义市| 焉耆| 自贡市| 商水县| 宁南县| 岗巴县| 彭山县| 阿拉善左旗| 娱乐| 开平市| 海阳市| 罗城| 庐江县| 洛扎县| 乌兰察布市| 安龙县| 龙州县| 江门市| 苍山县| 元氏县| 济南市| 繁峙县| 贵州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