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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第二波偵結(jié) 陳水扁吳淑珍將分別被追加起訴

2009年05月05日 14:49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5月5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涉貪瀆等案,第二波案情偵查行動已告一段落,將依行賄、受賄和圖利等罪,追加起訴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前101董事長陳敏熏與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等人,并入臺北地方法院審理。臺檢方預(yù)計在今日下午4時30分說明起訴內(nèi)容。

  報道稱,臺特偵組這次主要針對陳水扁藉由選舉、“外交”等理由要求前中信金控董事長辜仲諒支付款項,再由吳淑珍向辜仲諒索取,總共2.9億元(新臺幣,下同)。另外前臺北101董事長陳敏熏涉嫌以1000萬買官一案,臺檢方認(rèn)為101屬于民間機構(gòu),非陳水扁的職權(quán)所及,因此陳敏熏以不違背職務(wù)行賄簽結(jié)。

  自2002年起,陳水扁和吳淑珍多次利用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由陳水扁藉由選舉等因素希望辜仲諒“支持”,再由吳淑珍當(dāng)面向辜仲諒索取金額;辜仲諒前后7次共將2.9億現(xiàn)金交付陳水扁、吳淑珍或所指定的人。

  辜仲諒在2007年滯留日本,陳水扁疑以2008年“大選”為由,再度向辜仲諒募款1000萬元。臺檢方懷疑,辜仲諒在陳水扁夫婦的壓力下給付款項,因此第二波結(jié)案未將辜仲諒列為被告。

  至于陳水扁、吳淑珍在涉嫌收賄外是否還會被控觸犯“藉勢藉端勒索或強募財物”罪,下午將見分曉。(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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