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軍陸軍第73網絡傳輸連再傳弊端。該連日前與當地民眾發(fā)生交通事故糾紛,連長宋某竟在未依相關規(guī)定呈報及查證的情況下,要求屬下干部湊出40萬(新臺幣 下同)私下達成和解。由于金額過于龐大,加上處理過程太過離譜,引發(fā)相關人員不滿,進而曝光整起事件。
據臺媒報道,該起事件發(fā)生在去年5月中旬,當時該連第三排的士兵在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進行施工,工程完畢后施工人員在現場擺設紅色警示筒隨即離去,不過翌日卻接獲當地民眾電話,指稱行經該路段時發(fā)生交通事故,并指控是該連施工引起的。隨后該民眾通過臺軍一高階校官向該連隊輔導長指稱受傷民眾月薪6萬元,加上醫(yī)藥費用及相關撫慰金,向該連隊索賠40萬元。
據臺媒了解,該連連長宋某在未向上級單位呈報及厘清肇事責任歸屬的情況下,召集本連的志愿役干部要求湊錢私下和解,不過由于金額過于龐大,遭到干部拒絕,最后該施工排部的排長陳某被迫拿出40萬配合連長私了。
陳某因為不滿連長的做法,出錢后在連上幾乎已經是“躺著干”,而連長因為索錢理虧,對陳某的行徑也無可奈何。
臺媒記者向連長宋某查證時,宋連長表示確有此事并坦承曾經私下召集屬下研商湊錢私了。不過宋某表示,最后是由他與陳某各出20萬元,并取得一份和解書,至于臺軍高階校官介入協(xié)調一事,宋某則表示并非他所接洽,詳情并不了解。
宋某還表示,私下找下屬湊錢是因為在該起事故發(fā)生前,該連所屬的單位剛處理過一起賠償案,他擔心再度呈報會影響本單位的榮譽。
盡管連長宋某表示自己的做法是出于善意,只是整起事件的處理過程疑點重重。據臺媒了解,該單位曾發(fā)生多起事故,依往例都是湊錢私了。而連長宋某在受訪時曾表示,“上級長官也知道”。有臺媒指出,此言意味著宋某的上級知情并且默許,以避免自己考績受到波及,影響日后的升遷。
據臺媒報道,臺軍基層部隊在面臨相關糾紛時,竟不詳加查證,民眾漫天開價連長即同意私下付錢,是否涉及不法也存在諸多疑點。盡管臺灣防務部門三令五申強調一切依法辦理,近期內也積極調查弊案,不過對照該連長的離譜做法,臺軍的弊端還有多少,引發(fā)臺灣各界關注。(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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