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3月18日消息 據(jù)臺“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再度借提陳水扁出庭,進行扁家弊案最后一次準(zhǔn)備程序庭。陳水扁委任律師當(dāng)庭提出共40人的申請傳喚證人名單,其中新增馬英九,撤銷陳致中與彭明敏。但是臺檢方否決其中的李登輝、馬英九等人,還要求增加傳喚吳淑珍母親吳王霞作證。
據(jù)臺媒報道,陳水扁的委任律師原本提出希望傳喚36名證人,排除陳致中與彭明敏后。鄭文龍今天當(dāng)庭提出,“機要費案”要增列馬英九以及馬英九辦公室會計人員藍梅玲、邱瓊賢、林美婉等人,龍?zhí)顿彽乇装竸t要增列原陳水扁當(dāng)局“國科會主委”魏哲和以及許勝昌。陳水扁委任律師提出的傳喚證人名單一共40人。
鄭文龍表示,洗錢案要刪除傳喚兩名證人包括陳致中和彭明敏,因為陳致中是陳水扁的兒子,供詞對陳水扁很有利,但外界以此做文章,說他們父子大對質(zhì)。為避免外界大做文章,所以不傳喚陳致中,至于彭明敏,因為其他證人已足夠,所以不再傳喚。
臺檢方檢察官林怡君則在庭上表示,“機要費案”部分,陳水扁委任律師要求傳喚李登輝、連戰(zhàn)、蘇貞昌、郭文彬、蔡同榮,蘇志誠、郝廣才,臺檢方認(rèn)為無調(diào)查必要。
林怡君還表示,陳水扁的委任律師之前說要傳陳致中、彭明敏,今天又表示舍棄,竟然是為了考慮外界反應(yīng),這種理由不適當(dāng),而且當(dāng)初要傳喚這兩人根本自始即無需要。林怡君還強調(diào),至于陳水扁的委任律師要求傳喚馬英九,因為和本案無關(guān),所以無傳喚必要。
此外,檢方今天希望增加傳喚吳淑珍的母親吳王霞作證。臺檢方表示,吳王霞曾提供人頭賬戶給吳淑珍使用,因此傳喚吳王霞,可以厘清陳水扁、吳淑珍兩人對于人頭賬戶到底知不知情。(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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