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2月18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吳淑珍再向臺特偵組遞陳報狀說明扁家現(xiàn)金來源,從老字號企業(yè)到新興金控業(yè)無一幸免,其目的不外有二,一是向認罪協(xié)商的訴求對象特偵組表達善意,另一目的即是希望對匯款人產生寒蟬效應。吳淑珍爆料表面上似乎想變成配合特偵組辦案的合作被告,實則應是對特偵組就資金無從查起有一定程度的把握。
報道稱,就面臨的官司而言,吳淑珍將金控、企業(yè)匯款名字、金額和盤托出,審判中案件不受影響,卻有機會左右偵查案件,由于洗錢案事證明確,她干脆將扁家處理錢財可能引發(fā)的刑事責任全往身上攬,明擺著陳水扁毫不知情,就有可能助陳水扁脫罪。
同時,這些錢如果查起來,恐怕搞得特偵組人仰馬翻,如果不查,吳淑珍即順勢掌握特偵組選擇性辦案的把柄。如同陳幸妤指民進黨黨內同志“哪一個沒有拿陳水扁錢”爆料動機一樣,陳幸妤爆料后,果然壓制了民進黨內對扁家貪污的批評聲,吳淑珍的想法與其類似,欲先發(fā)制人提醒匯款人“我們是命運共同體”,在與匯款人之間筑一道恐怖平衡的橋梁。
報道稱,扁家弊案防火墻一一倒塌后,吳淑珍甘以孱弱如“風中殘燭”的身軀自筑最后一道防火墻,最壞的情形就是她被定罪,反正司法關不了她,但陳水扁和陳致中夫婦卻有可能因她的供詞獲得減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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